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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活动的通知

2017年10月29日 09:31 朱成功 点击:[]

各学院:

学风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以创建优良学风为核心,全面加强班级集体建设,是全面贯彻和落实《西安工程大学关于加强学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学风建设,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16-2017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为充分调动全体同学参加创建“优良学风示范班”、“优良学风标兵班”的积极性,增强班级凝聚力,提高学生参与班级建设和班级管理的主动性,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过程管理。

二、活动流程

“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活动分为班级自评、班级申报、学院推荐和学校验收四个步骤进行,在前期班级、学院准备的基础上,本学期第十个教学周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的“优良学风示范班”的创建情况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请各学院提供“优良学风示范班”评审汇总表;各参评班级自评表、支撑材料等。

“优良学风标兵班”在各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的基础上,结合学院自身学风建设情况,把握本学院“优良学风标兵班”典型树立原则,由通过学校验收确定的“优良学风示范班”在学院内部进行答辩,推选一个班级作为学院年度“优良学风标兵班”。学院要认真组织答辩工作,答辩评委应由学院学生工作主管、学工办主任、班主任代表、辅导员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各学院经答辩推选出的“优良学风标兵班”由学院在学校“优良学风示范班”验收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部报备,并同时报备答辩推选工作情况说明。

 最终学校将择优给予奖励。

三、创建细则

“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细则见附件《西安工程大学“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评选办法》。

四、活动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优良学风示范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学院、班级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学院要多渠道、多角度加大 “优良学风标兵班”典型事迹宣传工作。对于“优良学风标兵班”典型事迹,各学院要形成有特色、有高度的宣传材料(文字、图片、视频),并于11月27日前,将宣传材料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报学工部学生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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