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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11日 22:02  点击:[]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进行审核汇总的通知》、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纺织之光”2020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教师奖和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20〕22号)精神,以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协议相关规定现就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我校二、三、四年级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对象为我校二、三、四年级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和二、三年级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

二、工作依据

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为《西安工程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西工程大校字2019〕64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纺织之光”2020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教师奖和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20〕22号)和学校社会专项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各学期诚信评价等级为3A(含3A)以上。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4A(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实践、创新及个性发展,身心素质四项测评成绩等级均为A,即测评成绩≧85分)。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在专业前5%

6.对于极个别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它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纺织之光”奖学金

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三)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学习要求。申请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至少为2A2B(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实践、创新及个性发展,身心素质两项测评成绩等级为A,即测评成绩85分;两项测评成绩等级均为B,即测评成绩75分)。

四、各类奖学金奖励标准、评定要求及名额分配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8000元/年·生

2.名额分配:2019-2020学年度,陕西省教育厅共分配给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6名,根据评选要求,学校按照下达名额1:1.2的比例差额上报31名(含备选学生5名)

学校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按1:1比例上报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学院上报人选必须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并注明推荐先后顺序,学校最终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遴选。

(二)“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

“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奖励标准、评定要求及名额分配情况附后(见附件1和附件2)。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年级推荐

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三)学院推荐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处)复审

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经部务会审议后,确定学校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

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社会专项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公示3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确定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加强教育

各类奖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努力进取的优秀学生,各学院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笃志力行的热情,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要加强感恩励志教育和劳动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二)高度重视,严格评审

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奖学金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畅通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的渠道,做到问题及时反馈,矛盾及时化解;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评奖质量,在评审中,若学生本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若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干部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学校将严肃追责。

(三)把握节点,及时报送

各学院要按照工作要求,指导学生规范填表,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准确、高效报送相关材料。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与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各学院务必在9月14日前将“纺织之光”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于9月30日前报送其它奖学金评审材料。

附件:1.2019-2020学年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项目及评定要求

2.2019-2020学年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0年版)

4.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学生奖评审表

5.西安工程大学二○一九~二○二○学年   奖学金审批表

6.2019-2020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7.2019—2020学年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奖学金评审汇总表

8.2019-2020学年西安工程大学各社会专项奖学金汇总表

9.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材料要求                    

                                  西安工程大学

2019年9月9日


附件1                          

“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定要求

 奖学金名称

授奖对象

评定条件

纺织之光奖学金

我校2019-2020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

“纺织之光”奖学金评审要求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第1至第5条。

理士奖学金

机械工程、工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和英语专业的优秀本科生;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优秀研究生。

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五名;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

维珍妮奖学金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管理学院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伊思达奖学金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基亚特奖学金

生物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五个专业的优秀本科生、硕士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优秀硕士研究生(见实施细则)

优秀本科生(1)只在本科四年级学生中评选,考察周期为本科三年级整个学年。(2)本科三年级学年度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在班级排名为前三名。

(3)所有课程(包括专业课以外课程)均为及格或合格(含及格或合格)以上。

立诺奖学金

轻化工程专业在校的本科学生。

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

柳棉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前列;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附件2                            

国家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及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奖学金名称

纺织

机电

电信

环化

管理

服装

人文

理学院

计算机

新媒体

材料

城市

研究生院

合 计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

2

4

2

3

6

1

3

2

3

1

2

----

31

“纺织之光”奖学金(8000元/人

4

4

4

1

1

1

15

理士奖学金

特等(10000元/人年)

1

1

2

一等(5000元/人年)

2

1

1

4

二等(3500元/人年)

2

1

2

1

1

1

8

三等(2000元/人年)

4

4

1

1

1

1

3

15

维珍妮奖学金

(本科3000元/人年;研究生5000元/人年)

9

3

9

9

3

33

伊思达奖学金(2500元/人年)

20

20

基亚特奖学金

一等(4000元/人年)

5

4

5

14

二等(3000元/人年)

5

4

5

14

三等(2000元/人年)

6

3

5

14

立诺奖学金(2000元/人年)

9

9

柳棉奖学金(400元/人年)

1

1

1

1

4

合计

44

15

10

23

9

19

13

4

3

4

4

13

22

183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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