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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03日 19:58  点击:[]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

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源优势,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社会专项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规定和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关于推荐“纺织之光”2019年度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教师奖和学生奖候选人的通知》(中纺联函2019〕35号)香港桑麻基金会《关于开展2019年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奖教金工作的通知》(桑麻基2019〕1号),现就2018-2019学年各类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校二、三、四年级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及二、三年级研究生(存在拖欠学校学费情况者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学习要求。申请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须在专业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级至少为2A2B(思想道德素质,专业与理论素质,实践、创新及个性发展,身心素质两项测评成绩等级为A,即测评成绩85分;两项测评成绩等级均为B,即测评成绩75分)。

三、类别、标准及评定要求

社会专项奖学金类别、标准、评定要求及名额分配情况附后(见附件1和附件2)。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年级推荐。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的年级推荐小组,推荐出本年级候选人。

(三)学院推荐。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推荐上报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本学院社会专项奖学金候选人,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报送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经部务会审议后,确定学校2018-2019学年社会专项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校审定。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社会专项奖学金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并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最终确定2018-2019学年社会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宣传,加强教育。社会专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品学兼优、努力进取优秀学生,各学院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加大社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请;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笃志力行的热情,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要加强感恩励志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

(二)高度重视,严格评审。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奖学金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畅通政策咨询、问题投诉的渠道,做到问题及时反馈,矛盾及时化解;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评奖质量,在评审中,若学生本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若辅导员、班主任或学生干部在评审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学校将严肃追责。

(三)把握节点,及时报送。各学院要按照工作要求,指导学生规范填表,认真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并把握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准确、高效报送相关材料。同一学年内,各项专项奖学金间不可兼得,社会专项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各学院务必在9月8日前将“纺织之光”奖学金、桑麻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于9月30日前报送其它奖学金评审材料。

附件:1.社会专项奖学金项目及评定要求

2.社会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西安工程大学

2019年9月3日


附件1                          

社会专项奖学金项目及评定要求

 奖学金名称

授奖对象

评定条件

纺织之光奖学金

我校2018-2019学年品学兼优的学生。

热爱纺织事业,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

桑麻奖学金

纺织服装相关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及人才培养学科。本科专业:纺织类、材料类、设计学类、轻化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等;研究生学位授予及人才培养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学、材料和化工等。

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品行优良,热爱纺织事业,热爱专业。

(二)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身体健康。

(三)获一等奖者除符合以上(一)(二)条件外,须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四)获特等奖者除符合以上(一)(二)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省部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五)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六)学生可以连续获奖。

理士奖学金

机械工程、工业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类和英语专业的优秀本科生;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优秀研究生。

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五名;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

维珍妮奖学金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管理学院及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的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

花式纱线奖学金

从事花式纱线领域学习或研究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评选具体事宜由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

热爱花式纱线事业。申请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校学习期间,参与花式纱线的相关专利申报、科研项目、挑战杯等;开发出一些花式纱线产品、参加花式纱线相关竞赛、发表过相关论文的;对花式纱线实验室的建设有贡献的;去花式纱线企业实习并有意向在花式纱线企业工作的。

伊思达奖学金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申请。获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突出成就者。

立诺奖学金

轻化工程专业在校的本科学生。

获奖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

武汉中科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

应用物理学无损检测专业方向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5名;同等条件下,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称号者优先;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成就者,或在各级无损检测技能竞赛中获奖者优先;同等条件下,愿意毕业后赴甲方就业的学生优先。

澳蓝奖学金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优秀在校本科生;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

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前列(研究生从事蒸发冷却课题研究者优先);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柳棉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前列;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附件2                            

社会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  院

奖学金名称

纺织

机电

电信

环化

管理

服装

人文

理学院

计算机

新媒体

材料

城市

应院

研究生院

合 计

纺织之光奖学金(8000元/人

5

4

4

1

1

15

桑麻奖学金

特等(10000元/人年)

除人文学院、管理学院外,其他学院均可申报

2

一等(4000元/人年)

1

1

1

1

1

1

1

7

二等(3000元/人年)

2

1

2

3

1

2

1

12

三等(2000元/人年)

4

3

4

2

4

2

1

1

1

1

23

理士奖学金

特等(10000元/人年)

1

1

2

一等(5000元/人年)

2

1

1

4

二等(3500元/人年)

2

1

2

1

1

1

8

三等(2000元/人年)

4

4

1

1

1

1

3

15

维珍妮奖学金

(本科3000元/人年;研究生5000元/人年)

9

3

9

9

3

33

花式纱线奖学金

待定

待定

伊思达奖学金(2500元/人年)

20

20

立诺奖学金(1000元/人年)

19

19

武汉中科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专项奖学金

一等(3000元/人年)

2

2

二等(2000元/人年)

4

4

三等(1000元/人年)

8

8

澳蓝奖学金

(本科1000元/人年;研究生1500元/人年)

4

4

8

柳棉奖学金(400元/人年)

1

1

1

1

4

合计

60

18

13

7

6

21

12

16

6

3

4

5

1

12

186

上一条:关于“真维斯助学金”“精进助学金”和“福建校友会帮扶贫困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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