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2018年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学生纪律观念,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学校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学生夜不归宿、校外住宿等现象的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通过班会、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橱窗、板报、案例讲解等方式说明夜不归宿、校外住宿的危害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开展督促排查,全面掌握信息
各学院要对学生住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利用值班时间对晚归、夜不归宿等学生进行逐一登记,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年级辅导员;对于已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责令其在4月16日前搬回学校住宿。对经辅导员劝说仍不搬回者,除承担在外住宿期间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外,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电话告知其家长学生情况。
三、严格审批手续,建立学生档案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在校学生原则上必须在校内学生公寓居住,对于极少数特殊情况学生,确因特殊原因必须在校外住宿的,由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安工程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登记表》,经家长陪同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西安工程大学校外住宿安全承诺书》,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在校外住宿。请各学院于4月18日前将校外住宿情况排查结果报教育管理科。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