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青基会”)2018-2019学年真维斯大学生助学基金资助工作安排、香港精进基金会2018-2019学年“精进助学金”评选工作要求,结合学校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真维斯助学金”“精进助学金”评审工作,在全校学生中倡导励志成才、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校计划内本科全日制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助学金用途
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开支。
三、资助名额及标准
(一)资助名额
1.真维斯助学金。根据青基会安排,助学金名额为39名,在全校2016、2017、2018三个年级学生中评选,每个年级评选13名,名额分配情况附后(附件1)。
2.精进助学金。助学金名额为101名,其中2016、2017级各25名,2015级26名。根据精进基金会要求,2018级评审名额为25名,实行差额评选,并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倾斜,各学院初步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40名,学校和精进基金会最终评选受助学生25名,名额分配情况附后(附件2)。
(二)资助标准
1.真维斯助学金。2018级学生4000元/生‧年,2016、2017级学生2000元/生‧年。
2.精准助学金。5000元/生‧年。
四、评选条件
“真维斯助学金”“精进助学金”评选相关条件及要求附后(附件3)。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级推荐
班主任、班团干部代表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学院审核
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对班级推荐的受助学生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评审条件和要求,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真维斯助学金”拟推荐资助学生名单,并会同香港精进基金会确定“精进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经学生工作部(处)部务会审核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审定,确定2018-2019学年我校“真维斯助学金”“精进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青基会、香港精进基金会备案。
六、材料准备
(一)“真维斯助学金”材料
1.《“真维斯基金”受助学生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2.学生书面申请一式两份;
3.《真维斯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4.贫困证明一式两份。
(二)“精进助学金”材料
1.精进助学金:《 学院2017/18学年“精进助学金”资助名单汇总表(大一新生)》(附件5)一式一份;
2.《 学院2017/18学年“精进助学金”资助名单汇总表(大二—大四)》(附件6)一式一份;
3.2018级新申请学生提交材料:申请书;贫困证明(特殊学生如单亲、残疾等需提交相关证明);高考成绩单;《西安工程大学“精进助学金”申请表》。
4.大二以上学生提交材料:《继续受助学生申请书》;上学年成绩单原件;《西安工程大学“精进助学金”继续受助申请表》。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审工作,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资助工作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并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微信群、QQ群等各种形式,加大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做到评选政策人人知晓。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在公示环节,要畅通学生问题投诉渠道,公布学生投诉热线电话,做到问题及时反馈,矛盾及时化解。
(三)学生工作部(处)要加强对评审过程的管理,畅通政策咨询、问题投诉渠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工作的过程监督,对于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学生干部和辅导员,学校将严格追责。
(四)各学院要严格遵循评审工作进度和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确保“真维斯助学金”“精进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完成,于11月1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西安工程大学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