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微心愿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精准脱贫工作部署,精准施策,着力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微心愿资助”(以下简称“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17-2018学年认定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在学习、生活上有特殊困难或在技能培养和素养提升上有迫切需求的学生。
资助人数
各学院资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2017-2018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总数的5%以内。
三、资助用途
学生可根据自身在学业辅导、技能培养、素养提升及生活辅助等方面需求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学校根据学生需求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予以资助,每人资助金额不超过500元。
四、资助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18年“微心愿资助”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各学院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2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资助名单(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部务会研究通过,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务处履行发放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强力落实,认真审核,严格条件,确保学生受助意愿符合实际需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学院应做好助后管理工作,关注受助生成长,详细掌握获得“微心愿资助”学生资金使用情况,并于4月25日前将学生支出相关凭证进行收集整理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4月2日